“貨拉拉”變身網約車?回應:司機載客將被封號
連日來北京大雨,不少市民反映早晚高峰出行時,打出租車或網約車等待時間較長。其間有網友“另辟蹊徑”,在一款提供運送貨物名為“貨拉拉”的APP上打“貨車”。“貨拉拉”載客的消息在網上引發(fā)爭議。爭議焦點是用貨車運營載客是否符合相關規(guī)定,以及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盡管“貨拉拉”平臺聲明稱,該平臺是一家同城貨運平臺,車輛不能接客運訂單,且貨廂載人是嚴重違規(guī)行為。但北京青年報記者探訪發(fā)現,仍有一些“貨拉拉”司機在載客接單。平臺客服表示,他們目前沒有自查功能,只能依賴用戶舉報。
網友將自己打“貨拉拉”乘坐的經歷發(fā)到微博上
現象
“貨拉拉”變身網約車?
連日來北京大雨,不少市民反映,早晚高峰時段,打出租車或者用網約車軟件打車,需要較長時間排隊等待。隨后,有市民發(fā)帖稱,自己用一款名為“貨拉拉”的貨車軟件,約到了一輛注冊為拉貨用途的面包車。發(fā)帖網友還稱,即便在沒有貨物的情況下,司機也同意載他們到指定地點。
這篇帖子在網上引發(fā)大量爭論,有網友質疑,“貨拉拉”車輛的做法“屬于超范圍經營”,涉事平臺對拉貨和拉人是否做了規(guī)定和限制?還有網友質疑,拉貨的車被當做載客的網約車使用,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網友展示打到“貨拉拉”的訂單
講述
有司機明知無貨仍載客
李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用“貨拉拉”打到貨車是7月16日晚上8點左右,當時他通過“貨拉拉”APP在新浪總部大廈附近預約了一輛面包車,“從公司樓下到家”。李先生解釋,下班時間打車的人非常多,在用“貨拉拉”之前,他嘗試用網約車軟件打車,“軟件顯示當前排位177位,等待需要兩小時以上”。
“我想起來,曾用過‘貨拉拉’軟件約車搬家,當時是不用排隊的。于是,我就用‘貨拉拉’APP預約了一輛面包車,車型是九座商務車。”他回憶,下單后很快有司機接單,10分鐘左右就接到了他。“我告訴司機我沒有貨,司機也沒說什么,載上我就走了。”
李先生表示,盡管相同距離“貨拉拉”和網約車平臺上的報價差不多,但“面包車里比較破,師傅說有人用來拉魚、雞鴨啊,味道不好聞,坐著也不太舒適”。
另一位曾用過“貨拉拉”打車的市民則表示,近日曾約到過一輛七座面包車,“我覺得‘貨拉拉’也是網約車,送啥都是送,自己就是貨,我就預約了。”他表示乘坐這輛“貨車”時,也曾擔心過一旦發(fā)生安全事故如何跟平臺溝通的問題。
北青報記者也打到一輛“貨拉拉”
探訪
司機承認載客行為常有
是否真如網友所說,“貨拉拉”的貨車也在干“網約車”的生意?
近日,北青報記者通過“貨拉拉”APP,預約了一輛信息顯示為“小面包車”的貨車。頁面內容還顯示,該車載重800公斤,特殊規(guī)格一欄標注為“全拆座”。下單后幾秒之內,有司機接單。頁面上顯示,司機距北青報記者2.4公里。因為堵車,約20分鐘后,司機到達。
北青報記者告知司機沒有貨物,詢問能否坐車去指定地點,司機答復稱“沒問題,到了目的地正常收費”。
在車上,司機介紹,“不拉貨只載客”的情況并非第一次遇到,“除了帶人跟貨,載客的情況也時常有。”司機稱,目前平臺通過攝像頭監(jiān)控他們的行程,“走哪條路,時常出入的地方等,但暫時沒有監(jiān)控我們是拉貨還是載客。”
7月17日,北青報記者再次使用“貨拉拉”APP預約“小面包車”,北青報記者再次告知對方沒有貨物,只想當“網約車”用,這名司機依然表示可以接單。有多名司機稱,他們確實接到過某些單,會顯示“沒有貨物,兩個人”之類的信息,平臺也會派給他們。
探訪中,有司機聲稱“載客比拉貨劃算”,理由是“不用裝貨、卸貨,跑起來也快,省了很多麻煩”。
如果載客更為方便,為何不注冊網約車平臺?司機解釋,一輛車只能注冊一個平臺,“網約車平臺對車輛的硬性要求高,車要好,一般價格在十幾萬元,像我們這種小面包車沒法通過審核,但‘貨拉拉’對車輛沒有這種要求。”
有司機向北青報記者透露,近期他們接到的載客訂單有增長,“現在平臺上面包車、貨車充足,我們通常是有選擇性地接單,一般只接5公里之內的單,十幾分鐘就能到。”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在收費上,同等距離“貨拉拉”的價格與網約車叫價差不多,但乘車環(huán)境和安全性能上有差別。預約的幾輛“貨拉拉”面包車,有的車內有異味,有的被拆掉了后排座位,有的碼放了一些雜物和小板凳。有司機稱,其長期跑郊區(qū)和西二旗、回龍觀等地。“每到早晚高峰,就會接到幾個人一起打‘貨拉拉’的車,他們通常會在打車的時候備注說:有幾個人,沒有行李,希望有空調,車新一點兒等。所以車里備了小板凳,是在座位不夠的情況下,可以在放貨的車廂里擠一擠。”
回應
“貨拉拉”:司機載客將被封號
7月16日,對有網友反映“貨拉拉”被當做網約車使用一事,“貨拉拉”APP發(fā)布聲明稱,“貨拉拉”是一家同城貨運平臺,按照相關運輸法規(guī)規(guī)定,貨運和客運分開,“這就和客車不拉貨是一個道理,所以我們平臺的車輛是不能接納客運訂單的(在副駕駛位隨貨物跟車除外)。”聲明還稱,貨廂載人是嚴重違規(guī)行為,因為貨廂中缺少安全措施,在車子行進中貨廂內有危險,很容易發(fā)生碰撞、摔傷,所以“貨拉拉”也一直嚴厲禁止貨廂載人、人貨混裝的用車方式。
7月17日,北青報記者致電“貨拉拉”平臺客服,詢問聲明發(fā)布后,為何仍有司機接載客訂單一事??头藛T回復,平臺明確規(guī)定不允許載客,但目前平臺沒有自查的方式,只能通過用戶在線舉報和申訴,“確認載客行為后,會對涉事司機進行封號等處理。”
法規(guī)
如無資質不能運營網約車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2016年12月21日,市交通委官網發(fā)布《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yè)健康發(fā)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北京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明確開網約車的條件為“京人京車”。
人員方面,網約車駕駛員須為本市戶籍、取得本市核發(fā)的駕駛證件。車輛方面,車輛應是符合提供載客運輸服務基本條件,經本市公安部門年檢合格,已購買營業(yè)性車輛的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客意外傷害險,具備本市車輛號牌的5座三廂小客車或7座乘用車。北京市交通執(zhí)法總隊相關負責人多次表示,兩個條件缺一不可。即使司機有從業(yè)資格證,但車輛沒有變更為營運性質,仍然要按照非法運營查扣車輛。如果面包車駕駛員和車輛不具備資質,則涉嫌違法運營。
提醒
律師:乘客打“貨車”有風險
目前,“貨拉拉”平臺有部分如五菱宏光七座客車、長安七座客車、福田G9 九座商務車等車型。“貨拉拉”的客服人員表示,上述幾種車型,在平臺上都可以注冊并且通過審核。但北青報記者致電北京市交管局12122熱線獲悉,上述幾種車型屬于客車,不能進行貨運。工作人員進一步解釋,“是客車還是貨車,具體以行駛證為準,(‘貨拉拉’這類)第三方平臺無權更改。車輛是客車還是貨車是一經出廠就被固定的,不能隨意更改。如果使用客車用來拉貨,一經執(zhí)法部門查處,會根據具體違法情況作出相應處罰。”
同時,北京市交管局12122熱線工作人員表示,將面包車后排座位拆卸后用于裝貨的行為是違法的,“車輛不得擅自進行改裝、拆卸”。
此外,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提醒,消費者使用“貨拉拉”平臺上的車輛當作“網約車”有風險,一旦遭遇交通事故,或陷入維權困境。
韓驍稱,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8條的規(guī)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fā)生的方法。
韓驍表示,這一法律規(guī)定要求“貨拉拉”平臺做到兩點:一是禁止平臺司機以平臺名義欺騙消費者而進行載客活動;二是在平臺上明確提醒廣大消費者“貨拉拉”平臺不允許從事載客活動,防止部分消費者因不知情而將其當作“網約車”使用。
他表示,如果消費者知悉“貨拉拉”的拉貨用車性質,依舊將其當作網約車使用,且平臺已盡到提醒消費者注意的義務,一旦遭遇交通事故,消費者也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連日來北京大雨,不少市民反映早晚高峰出行時,打出租車或網約車等待時間較長。其間有網友“另辟蹊徑”,在一款提供運送貨物名為“貨拉拉”的APP上打“貨車”。“貨拉拉”載客的消息在網上引發(fā)爭議。爭議焦點是用貨車運營載客是否符合相關規(guī)定,以及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盡管“貨拉拉”平臺聲明稱,該平臺是一家同城貨運平臺,車輛不能接客運訂單,且貨廂載人是嚴重違規(guī)行為。但北京青年報記者探訪發(fā)現,仍有一些“貨拉拉”司機在載客接單。平臺客服表示,他們目前沒有自查功能,只能依賴用戶舉報。
網友將自己打“貨拉拉”乘坐的經歷發(fā)到微博上
現象
“貨拉拉”變身網約車?
連日來北京大雨,不少市民反映,早晚高峰時段,打出租車或者用網約車軟件打車,需要較長時間排隊等待。隨后,有市民發(fā)帖稱,自己用一款名為“貨拉拉”的貨車軟件,約到了一輛注冊為拉貨用途的面包車。發(fā)帖網友還稱,即便在沒有貨物的情況下,司機也同意載他們到指定地點。
這篇帖子在網上引發(fā)大量爭論,有網友質疑,“貨拉拉”車輛的做法“屬于超范圍經營”,涉事平臺對拉貨和拉人是否做了規(guī)定和限制?還有網友質疑,拉貨的車被當做載客的網約車使用,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網友展示打到“貨拉拉”的訂單
講述
有司機明知無貨仍載客
李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用“貨拉拉”打到貨車是7月16日晚上8點左右,當時他通過“貨拉拉”APP在新浪總部大廈附近預約了一輛面包車,“從公司樓下到家”。李先生解釋,下班時間打車的人非常多,在用“貨拉拉”之前,他嘗試用網約車軟件打車,“軟件顯示當前排位177位,等待需要兩小時以上”。
“我想起來,曾用過‘貨拉拉’軟件約車搬家,當時是不用排隊的。于是,我就用‘貨拉拉’APP預約了一輛面包車,車型是九座商務車。”他回憶,下單后很快有司機接單,10分鐘左右就接到了他。“我告訴司機我沒有貨,司機也沒說什么,載上我就走了。”
李先生表示,盡管相同距離“貨拉拉”和網約車平臺上的報價差不多,但“面包車里比較破,師傅說有人用來拉魚、雞鴨啊,味道不好聞,坐著也不太舒適”。
另一位曾用過“貨拉拉”打車的市民則表示,近日曾約到過一輛七座面包車,“我覺得‘貨拉拉’也是網約車,送啥都是送,自己就是貨,我就預約了。”他表示乘坐這輛“貨車”時,也曾擔心過一旦發(fā)生安全事故如何跟平臺溝通的問題。
北青報記者也打到一輛“貨拉拉”
探訪
司機承認載客行為常有
是否真如網友所說,“貨拉拉”的貨車也在干“網約車”的生意?
近日,北青報記者通過“貨拉拉”APP,預約了一輛信息顯示為“小面包車”的貨車。頁面內容還顯示,該車載重800公斤,特殊規(guī)格一欄標注為“全拆座”。下單后幾秒之內,有司機接單。頁面上顯示,司機距北青報記者2.4公里。因為堵車,約20分鐘后,司機到達。
北青報記者告知司機沒有貨物,詢問能否坐車去指定地點,司機答復稱“沒問題,到了目的地正常收費”。
在車上,司機介紹,“不拉貨只載客”的情況并非第一次遇到,“除了帶人跟貨,載客的情況也時常有。”司機稱,目前平臺通過攝像頭監(jiān)控他們的行程,“走哪條路,時常出入的地方等,但暫時沒有監(jiān)控我們是拉貨還是載客。”
7月17日,北青報記者再次使用“貨拉拉”APP預約“小面包車”,北青報記者再次告知對方沒有貨物,只想當“網約車”用,這名司機依然表示可以接單。有多名司機稱,他們確實接到過某些單,會顯示“沒有貨物,兩個人”之類的信息,平臺也會派給他們。
探訪中,有司機聲稱“載客比拉貨劃算”,理由是“不用裝貨、卸貨,跑起來也快,省了很多麻煩”。
如果載客更為方便,為何不注冊網約車平臺?司機解釋,一輛車只能注冊一個平臺,“網約車平臺對車輛的硬性要求高,車要好,一般價格在十幾萬元,像我們這種小面包車沒法通過審核,但‘貨拉拉’對車輛沒有這種要求。”
有司機向北青報記者透露,近期他們接到的載客訂單有增長,“現在平臺上面包車、貨車充足,我們通常是有選擇性地接單,一般只接5公里之內的單,十幾分鐘就能到。”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在收費上,同等距離“貨拉拉”的價格與網約車叫價差不多,但乘車環(huán)境和安全性能上有差別。預約的幾輛“貨拉拉”面包車,有的車內有異味,有的被拆掉了后排座位,有的碼放了一些雜物和小板凳。有司機稱,其長期跑郊區(qū)和西二旗、回龍觀等地。“每到早晚高峰,就會接到幾個人一起打‘貨拉拉’的車,他們通常會在打車的時候備注說:有幾個人,沒有行李,希望有空調,車新一點兒等。所以車里備了小板凳,是在座位不夠的情況下,可以在放貨的車廂里擠一擠。”
回應
“貨拉拉”:司機載客將被封號
7月16日,對有網友反映“貨拉拉”被當做網約車使用一事,“貨拉拉”APP發(fā)布聲明稱,“貨拉拉”是一家同城貨運平臺,按照相關運輸法規(guī)規(guī)定,貨運和客運分開,“這就和客車不拉貨是一個道理,所以我們平臺的車輛是不能接納客運訂單的(在副駕駛位隨貨物跟車除外)。”聲明還稱,貨廂載人是嚴重違規(guī)行為,因為貨廂中缺少安全措施,在車子行進中貨廂內有危險,很容易發(fā)生碰撞、摔傷,所以“貨拉拉”也一直嚴厲禁止貨廂載人、人貨混裝的用車方式。
7月17日,北青報記者致電“貨拉拉”平臺客服,詢問聲明發(fā)布后,為何仍有司機接載客訂單一事??头藛T回復,平臺明確規(guī)定不允許載客,但目前平臺沒有自查的方式,只能通過用戶在線舉報和申訴,“確認載客行為后,會對涉事司機進行封號等處理。”
法規(guī)
如無資質不能運營網約車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2016年12月21日,市交通委官網發(fā)布《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yè)健康發(fā)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北京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明確開網約車的條件為“京人京車”。
人員方面,網約車駕駛員須為本市戶籍、取得本市核發(fā)的駕駛證件。車輛方面,車輛應是符合提供載客運輸服務基本條件,經本市公安部門年檢合格,已購買營業(yè)性車輛的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客意外傷害險,具備本市車輛號牌的5座三廂小客車或7座乘用車。北京市交通執(zhí)法總隊相關負責人多次表示,兩個條件缺一不可。即使司機有從業(yè)資格證,但車輛沒有變更為營運性質,仍然要按照非法運營查扣車輛。如果面包車駕駛員和車輛不具備資質,則涉嫌違法運營。
提醒
律師:乘客打“貨車”有風險
目前,“貨拉拉”平臺有部分如五菱宏光七座客車、長安七座客車、福田G9 九座商務車等車型。“貨拉拉”的客服人員表示,上述幾種車型,在平臺上都可以注冊并且通過審核。但北青報記者致電北京市交管局12122熱線獲悉,上述幾種車型屬于客車,不能進行貨運。工作人員進一步解釋,“是客車還是貨車,具體以行駛證為準,(‘貨拉拉’這類)第三方平臺無權更改。車輛是客車還是貨車是一經出廠就被固定的,不能隨意更改。如果使用客車用來拉貨,一經執(zhí)法部門查處,會根據具體違法情況作出相應處罰。”
同時,北京市交管局12122熱線工作人員表示,將面包車后排座位拆卸后用于裝貨的行為是違法的,“車輛不得擅自進行改裝、拆卸”。
此外,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提醒,消費者使用“貨拉拉”平臺上的車輛當作“網約車”有風險,一旦遭遇交通事故,或陷入維權困境。
韓驍稱,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8條的規(guī)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fā)生的方法。
韓驍表示,這一法律規(guī)定要求“貨拉拉”平臺做到兩點:一是禁止平臺司機以平臺名義欺騙消費者而進行載客活動;二是在平臺上明確提醒廣大消費者“貨拉拉”平臺不允許從事載客活動,防止部分消費者因不知情而將其當作“網約車”使用。
他表示,如果消費者知悉“貨拉拉”的拉貨用車性質,依舊將其當作網約車使用,且平臺已盡到提醒消費者注意的義務,一旦遭遇交通事故,消費者也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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