駛離安全的電動滑板車
【主持人】
共同打造高質量的生活,歡迎收看《每周質量報告》近兩年來,越來越多的電動滑板車開始在路面上出現(xiàn),在一些經常堵車的大城市里尤其流行,然而最近一些騎電動滑板車上路的人開心不起來了,原因是什么呢?來看記者調查。
小標題一:上海警方集中治理無路權上路行為
【正文】
目前,上海警方正在進行交通整治,其中重點之一是對電動滑板車等電動助力工具展開執(zhí)法行動。記者隨同警方來到執(zhí)法現(xiàn)場,在這些飯店門口,陸續(xù)有多名代駕司機騎著電動滑板車來趴活。
【同期】民警
記者:這個車能上道路嗎?
這個車不能上道路的。
【正文】
其中一位駕駛人員告訴記者,之前就因為使用此類電動滑板車上路,已經被交警處罰過。
【同期】騎車人
就今天早晨9點09分。
記者:白天的時候已經被罰過了?
恩。
記者:當時民警怎么跟你說的?
民警說這個不是交通工具。
【正文】
警方表示,目前上海對包括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參照《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明確規(guī)定,非機動車需取得非機動車號牌才能上路。
民警告訴記者,這些車輛既不屬于非機動車,也不屬于機動車,只能稱為電動滑行工具,對于使用此類電動滑板車上路的行為,民警均對駕駛人處以20元罰款。
【同期】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交警支隊七中隊警長 高朱瑾
因為它這個車子速度比較快,穩(wěn)定性也差,剎車性能也差,在馬路上遇見情況根本剎不住,造成事故我們經常碰見這種事故,特別下雨天,后面燈光也沒有就靠身上一件反光背心,能夠照亮,駕駛員能夠看見,其實很危險。
小標題二:各地電動滑板車上路事故頻發(fā)
【正文】
在上海,電動滑板車雖然從法律角度講并沒有道路通行權,但由于速度快、體積小、成本低,依然被不少人開著上路。
上海警方介紹,去年的7月21日早上不到七點鐘,上海一名年輕男子駕駛著一輛電動滑板車在路上行駛,在靠近一處沒有紅綠燈的人行橫道線附近時,突然走過來一名行人,年輕男子剎車不及直接撞倒行人,自己也摔了個跟頭。
眼看被撞的行人始終倒地不起,男子撥打了120急救電話,經送醫(yī)院搶救,最終,被撞的行人醫(yī)治無效死亡。
經警方查明,26歲的騎車男子鄭某當天非法駕駛電動滑板車上班,被撞女子是50多歲的附近居民。今年1月,法院最終宣判鄭某過失致人死亡罪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同時,鄭某賠償被害人家屬65萬元。
【同期】上海市長寧區(qū)人民檢察院公訴科檢察官 謝玨
像這樣的車輛,因為它不是機動車,也不是非機動車,所以它的安全的標準或者說它的機械的標準,是不符合相關的,我們國家所規(guī)定的機動車或者非機動車的標準。
【正文】
據(jù)警方介紹,因駕駛電動滑板車引發(fā)的交通事故并不是個案。2014年11月,北京一男子騎電動滑板車過馬路時,被轎車撞成骨折。去年3月,上海一名男子騎行電動滑板車與一輛小客車發(fā)生相撞事故,這名男子因傷勢過重死亡。
小小的電動滑板車一但上路為什么就會頻繁引發(fā)事故呢?警方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關鍵問題之一就在于速度。
小標題三:多數(shù)電商按交通工具銷售電動滑板車
在記者調查過程中一名網絡平臺的銷售人員介紹,她們銷售的電動滑板車跑得很快,最高車速可以達到40公里每小時。而這樣的介紹比比皆是。
【同期】電商平臺銷售人員
有三款嘛,滑板車,有一款叫做幻影的,這一款時速大約是40千米左右的,就是每小時。
記者:能跑每小時40公里是嗎?
對對對,另外兩款的話,大約是25千米左右的,就是每小時。
記者:上公路代步能用嗎?
現(xiàn)在代駕比較多,代駕今年買的比較多。上班的話也可以買,這款車也是可以的。
【正文】
這些商家的描述很容易讓消費者把電動滑板車與電動自行車聯(lián)系在一起。按照電動自行車的國家標準,最高車速必須小于20公里每小時。但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網站上售賣的電動滑板車,標稱的最高車速普遍超過20公里每小時。
小標題四:記者測試:電動滑板車速度有點快
那么,騎著這么快速度的電動滑板車有可能會出現(xiàn)什么情況呢?
記者專門對電動滑板車安全性能中最重要的最高車速和剎車距離兩項指標做了測試。記者任意選了4輛不同品牌的電動滑板車,同時找了4位體重約75公斤的實驗人員配合測試。
記者首先做的是電動滑板車最高速度的測試,在一段100米的試驗跑道,4位測試員分別經過這100米前車速加到最快。
【同期】測試人員
記者:好,那現(xiàn)在數(shù)值是多少?
現(xiàn)在應該是12.4秒。
記者:12.4秒。
就是單程的,因為待會,應該估算完分數(shù)還得測一個回程,要兩個數(shù)值相加。
【正文】
考慮到順風和逆風的數(shù)值會有所不同,為了使測試出來的數(shù)值更加客觀,測試人員將用電動滑板車以最快速度往返兩次通過100米的試驗區(qū)域。
【同期】測試人員
記者:然后現(xiàn)在還要再測一個回程的是吧。
對。也是12.4秒。
【正文】
分別記錄所用時間后,通過換算,這輛電動滑板車的最高時速是28公里每小時。也是4輛測試車里時速最快的。
小標題五:記者測試:電動滑板車剎車距離過長
隨后,記者又對這4輛電動滑板車分別做了剎車距離的測試。測試員加速到最快的速度到達剎車線的時候捏閘剎車。
【同期】測試人員
記者:那個是4米的位置,這個停在了大概是8.7米,是吧。
差不多,8.7米。就是覺得那個剎車一邊一邊的,然后就控制不好,這種感覺,就是容易,而且主要是甩尾,你來看,剎出來之后,就是一條弧線,它不會直的那么剎過去的。
記者:它是歪的是吧。
對,必須要身體還得控制那樣,比如前面要有個車要是,那么迎面過來,控制不好,很容易摔。
【正文】
測量剎車線到車輛停止時的距離就是電動滑板車的剎車制動距離。
【同期】測試人員
記者:這個位置是4米的位置,然后看看他現(xiàn)在剎車的在什么位置?這個位置是10米,大概也就在10米,9米到10米之間,那你給我們說一下就剛才在剎車過程當中,你有什么感覺嗎?
就是說它前后輪不在一條直線上,感覺后邊有點發(fā)飄,然后就是剎車距離遠,就是現(xiàn)在剎的挺遠的,太遠了,剎不住。
【正文】
通過測試,4輛電動滑板車的剎車距離分別是8.7米,10米,7.6米和8.7米。也就是說,當遇到緊急情況需要剎車制動時,這4輛電動滑板車都在需要停止的地方又開出了好幾米。
專家介紹,電動滑板車車輪直徑較小,剎車時摩擦系數(shù)小,如果行駛速度過快,剎車距離又過長,在遇到緊急情況或險情時,極易引發(fā)危險,會對騎行者和行人帶來較大的安全威脅。
【同期】交通運輸部管理干部學院教授 張柱庭
這個十米是個什么概念呢,就是相當于一個大轎車的長度的距離。那個我們平時,那個騎自行車的時候啊,那么你騎,從起步到這個十米,就需要一定距離了,一定時間了。那么如果在動態(tài)的交通情況下,這個速度是超過這個剎車距離以后,可能它的危害是更大的。所以我們看這個十米這個距離,那么相當于一臺大機車,相當于,大約要那個四到五臺自行車的距離。所以,一旦碰撞以后,假如前面是排成排的自行車,我估計他會裝到四到五個人,如果是并排有其他自行車的話,這個可能就上十個人都有可能。
小標題六:北京消協(xié)開展電動滑板車比較試驗
【正文】
日前,北京市消費者協(xié)會對各大網購平臺上銷售的20款電動滑板車樣品進行了一次比較試驗。
【同期】本臺記者 王婧
在此次檢測的20個電動滑板車樣品當中,有八成以上的產品存在剎車距離過長,速度過快等安全性能問題,消費者如果購買了這樣的產品,在使用過程當中將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正文】
據(jù)了解,這次比較試驗是北京市消費者協(xié)會委托北京市輕工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一站進行測試。檢測人員介紹,由于目前沒有專門針對電動滑板車的檢測標準,本次檢測是參照GB17761《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等標準的相關要求和試驗方法對20個樣品的整車外觀、剎車制動性能、續(xù)行里程、最高車速等6項指標進行測試。
【同期】北京市輕工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一站 高級工程師 李傳和
現(xiàn)在這個電動滑板車,它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我們這次檢測這個滑板車的主要是依據(jù)的電動自行車的這個標準,因為這個車,它的速度,還有它的這個設計原理,跟那個電動自行車有相似的地方,所以因為沒有標準,我們就參照的是這個電動自行車的標準。
【正文】
在這次比較試驗中,電動滑板車的剎車制動和最高車速等安全性能問題最為突出。參照GB17761《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標準的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以最高車速騎行時,其干態(tài)制動距離應不大于4米。經測試,在這次比較試驗的20個樣品中,除1個樣品干態(tài)制動距離剛好為4米外,其它19個樣品干態(tài)制動距離都遠遠超出了4米,其中,有5款電動滑板車剎車距離均超過9米以上。
【同期】北京消費者協(xié)會消費指導部副主任 吳海璐
20輛車里邊,一共有19輛剎車超過了4米,就是說是在最高車速的情況下,然后按剎車距離超過4米,然后這個最高能達到了將近10米,就是9.9米。十米是什么概念呢?說在一個路口,咱們在全速行駛的時候,突然發(fā)現(xiàn)有情況,剎車,你剎車完了以后呢,可能是一下剎車,你半個馬路就過去了,這是很危險的一件事。
小標題七:大多數(shù)電動滑板車樣品剎車制動不靈敏
【正文】
專家介紹,剎車制動性能是消費者安全使用的最基本保證,但是在試驗過程中發(fā)現(xiàn)大多數(shù)電動滑板車樣品剎車制動不靈敏,騎行時風險較高,存在安全隱患。
記者進一步調查發(fā)現(xiàn),在這次20個電動滑板車比較試驗中,除了有19個樣品剎車制動不靈敏外,還有16個樣品最高車速過快。
根據(jù)GB17761《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標準的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的最高車速為每小時20公里。經測試,20個樣品中16個樣品行駛的最高車速超過每小時20公里,其中,車速最快的已達到每小時27公里。
專家介紹,電動自行車車輪直徑約為35-60厘米,而電動滑板車車輪直徑約為20厘米,因此電動滑板車剎車時摩擦系數(shù)小,穩(wěn)定性較差,剎車制動距離較長,而在騎行中又是高速行駛時,極易發(fā)生交通事故。
【同期】北京市輕工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一站 高級工程師 李傳和
如果說消費者買了這個車以后,那他在騎行過程當中,遇到這個緊急情況,那他制動距離過程的話,就容易發(fā)生危險,比如說在馬路上有可能就撞人,或者撞到那個前端的障礙物。
小標題八:國家沒有電動滑板車針對性標準
【正文】
專家認為,這次比較試驗中,電動滑板車時速過快,剎車距離過長的一個最主要原因就是在國家沒有針對性的標準下,生產企業(yè)忽視了產品安全性能。
【同期】北京消費者協(xié)會消費指導部副主任 吳海璐
咱們國家針對電動滑板車這一塊沒有相關的國家標準,還有行業(yè)標準,然后,這些生產企業(yè)對產品的這些相關的一些參數(shù)也好,信息也好并不重視,而且有些企業(yè)不夠自律,他以更快的車速作為賣點,進行生產和設計研發(fā)。再一個就是咱們經銷的單位或者生產企業(yè)在宣傳的時候,以更快的車速,更方便的交通工具,交通工具這個詞語詞匯來進行宣傳,誤導消費者,這是咱們這次比較實驗這么多產品過快,剎車距離過長啊,這根本的一個原因。
【正文】
專家表示,相關部門應盡快制訂電動滑板車等新式代步工具的國家標準,對車速、制動能力等作出明確規(guī)定。而目前,在沒有明確車型界定的情況下,消費者不要使用此類滑行工具在道路上行駛。
【同期】交通運輸部管理干部學院教授 張柱庭
我的看法就是它不應該作為一個公共交通的工具來出現(xiàn)。而目前看,我們沒有看到對這一類工具,這一類產品,它的標準,所以我呼吁這些產品,應該首先制定自己的生產標準,這個標準也要把安全,作為產品安全,作為它的第一要素,創(chuàng)新可以,但是要遵循的規(guī)則,讓位于生命安全。那么其次,在有了標準以后,能不能上路,那么又是一個,一個法律問題,所以你,如果你是要上路,必須遵守法律規(guī)定的,地方政府登記的要求,那么遵守這個重量、速度、尺寸,這些基本規(guī)定。所以我覺得,我們做這些設計,生產,銷售,那么包括使用者,都應該呢,把按照放在第一位,把這個遵守公共交通的法律放在第一位。
【主持人】
交通警察正在街頭進行治理,這面的電商平臺銷售人員卻信誓旦旦的說不會被查,真是應了咱們中國那句老話“睜著眼睛說瞎話”。對這樣的電商平臺執(zhí)法部門應該重拳打擊,真到他們知法守法為止。其實法律專家指出,對比試驗用科學的檢測已經證明,在公共道路上騎行電動滑板車確實是不安全的。我們選擇任何交通工具安全性才是首要考慮的問題。所以,廣大消費者要重視起來,為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負責,不使用電動滑板車上路。好感謝收看我們的節(jié)目,下周同一時間再見。
【主持人】
共同打造高質量的生活,歡迎收看《每周質量報告》近兩年來,越來越多的電動滑板車開始在路面上出現(xiàn),在一些經常堵車的大城市里尤其流行,然而最近一些騎電動滑板車上路的人開心不起來了,原因是什么呢?來看記者調查。
小標題一:上海警方集中治理無路權上路行為
【正文】
目前,上海警方正在進行交通整治,其中重點之一是對電動滑板車等電動助力工具展開執(zhí)法行動。記者隨同警方來到執(zhí)法現(xiàn)場,在這些飯店門口,陸續(xù)有多名代駕司機騎著電動滑板車來趴活。
【同期】民警
記者:這個車能上道路嗎?
這個車不能上道路的。
【正文】
其中一位駕駛人員告訴記者,之前就因為使用此類電動滑板車上路,已經被交警處罰過。
【同期】騎車人
就今天早晨9點09分。
記者:白天的時候已經被罰過了?
恩。
記者:當時民警怎么跟你說的?
民警說這個不是交通工具。
【正文】
警方表示,目前上海對包括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參照《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明確規(guī)定,非機動車需取得非機動車號牌才能上路。
民警告訴記者,這些車輛既不屬于非機動車,也不屬于機動車,只能稱為電動滑行工具,對于使用此類電動滑板車上路的行為,民警均對駕駛人處以20元罰款。
【同期】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交警支隊七中隊警長 高朱瑾
因為它這個車子速度比較快,穩(wěn)定性也差,剎車性能也差,在馬路上遇見情況根本剎不住,造成事故我們經常碰見這種事故,特別下雨天,后面燈光也沒有就靠身上一件反光背心,能夠照亮,駕駛員能夠看見,其實很危險。
小標題二:各地電動滑板車上路事故頻發(fā)
【正文】
在上海,電動滑板車雖然從法律角度講并沒有道路通行權,但由于速度快、體積小、成本低,依然被不少人開著上路。
上海警方介紹,去年的7月21日早上不到七點鐘,上海一名年輕男子駕駛著一輛電動滑板車在路上行駛,在靠近一處沒有紅綠燈的人行橫道線附近時,突然走過來一名行人,年輕男子剎車不及直接撞倒行人,自己也摔了個跟頭。
眼看被撞的行人始終倒地不起,男子撥打了120急救電話,經送醫(yī)院搶救,最終,被撞的行人醫(yī)治無效死亡。
經警方查明,26歲的騎車男子鄭某當天非法駕駛電動滑板車上班,被撞女子是50多歲的附近居民。今年1月,法院最終宣判鄭某過失致人死亡罪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同時,鄭某賠償被害人家屬65萬元。
【同期】上海市長寧區(qū)人民檢察院公訴科檢察官 謝玨
像這樣的車輛,因為它不是機動車,也不是非機動車,所以它的安全的標準或者說它的機械的標準,是不符合相關的,我們國家所規(guī)定的機動車或者非機動車的標準。
【正文】
據(jù)警方介紹,因駕駛電動滑板車引發(fā)的交通事故并不是個案。2014年11月,北京一男子騎電動滑板車過馬路時,被轎車撞成骨折。去年3月,上海一名男子騎行電動滑板車與一輛小客車發(fā)生相撞事故,這名男子因傷勢過重死亡。
小小的電動滑板車一但上路為什么就會頻繁引發(fā)事故呢?警方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關鍵問題之一就在于速度。
小標題三:多數(shù)電商按交通工具銷售電動滑板車
在記者調查過程中一名網絡平臺的銷售人員介紹,她們銷售的電動滑板車跑得很快,最高車速可以達到40公里每小時。而這樣的介紹比比皆是。
【同期】電商平臺銷售人員
有三款嘛,滑板車,有一款叫做幻影的,這一款時速大約是40千米左右的,就是每小時。
記者:能跑每小時40公里是嗎?
對對對,另外兩款的話,大約是25千米左右的,就是每小時。
記者:上公路代步能用嗎?
現(xiàn)在代駕比較多,代駕今年買的比較多。上班的話也可以買,這款車也是可以的。
【正文】
這些商家的描述很容易讓消費者把電動滑板車與電動自行車聯(lián)系在一起。按照電動自行車的國家標準,最高車速必須小于20公里每小時。但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網站上售賣的電動滑板車,標稱的最高車速普遍超過20公里每小時。
小標題四:記者測試:電動滑板車速度有點快
那么,騎著這么快速度的電動滑板車有可能會出現(xiàn)什么情況呢?
記者專門對電動滑板車安全性能中最重要的最高車速和剎車距離兩項指標做了測試。記者任意選了4輛不同品牌的電動滑板車,同時找了4位體重約75公斤的實驗人員配合測試。
記者首先做的是電動滑板車最高速度的測試,在一段100米的試驗跑道,4位測試員分別經過這100米前車速加到最快。
【同期】測試人員
記者:好,那現(xiàn)在數(shù)值是多少?
現(xiàn)在應該是12.4秒。
記者:12.4秒。
就是單程的,因為待會,應該估算完分數(shù)還得測一個回程,要兩個數(shù)值相加。
【正文】
考慮到順風和逆風的數(shù)值會有所不同,為了使測試出來的數(shù)值更加客觀,測試人員將用電動滑板車以最快速度往返兩次通過100米的試驗區(qū)域。
【同期】測試人員
記者:然后現(xiàn)在還要再測一個回程的是吧。
對。也是12.4秒。
【正文】
分別記錄所用時間后,通過換算,這輛電動滑板車的最高時速是28公里每小時。也是4輛測試車里時速最快的。
小標題五:記者測試:電動滑板車剎車距離過長
隨后,記者又對這4輛電動滑板車分別做了剎車距離的測試。測試員加速到最快的速度到達剎車線的時候捏閘剎車。
【同期】測試人員
記者:那個是4米的位置,這個停在了大概是8.7米,是吧。
差不多,8.7米。就是覺得那個剎車一邊一邊的,然后就控制不好,這種感覺,就是容易,而且主要是甩尾,你來看,剎出來之后,就是一條弧線,它不會直的那么剎過去的。
記者:它是歪的是吧。
對,必須要身體還得控制那樣,比如前面要有個車要是,那么迎面過來,控制不好,很容易摔。
【正文】
測量剎車線到車輛停止時的距離就是電動滑板車的剎車制動距離。
【同期】測試人員
記者:這個位置是4米的位置,然后看看他現(xiàn)在剎車的在什么位置?這個位置是10米,大概也就在10米,9米到10米之間,那你給我們說一下就剛才在剎車過程當中,你有什么感覺嗎?
就是說它前后輪不在一條直線上,感覺后邊有點發(fā)飄,然后就是剎車距離遠,就是現(xiàn)在剎的挺遠的,太遠了,剎不住。
【正文】
通過測試,4輛電動滑板車的剎車距離分別是8.7米,10米,7.6米和8.7米。也就是說,當遇到緊急情況需要剎車制動時,這4輛電動滑板車都在需要停止的地方又開出了好幾米。
專家介紹,電動滑板車車輪直徑較小,剎車時摩擦系數(shù)小,如果行駛速度過快,剎車距離又過長,在遇到緊急情況或險情時,極易引發(fā)危險,會對騎行者和行人帶來較大的安全威脅。
【同期】交通運輸部管理干部學院教授 張柱庭
這個十米是個什么概念呢,就是相當于一個大轎車的長度的距離。那個我們平時,那個騎自行車的時候啊,那么你騎,從起步到這個十米,就需要一定距離了,一定時間了。那么如果在動態(tài)的交通情況下,這個速度是超過這個剎車距離以后,可能它的危害是更大的。所以我們看這個十米這個距離,那么相當于一臺大機車,相當于,大約要那個四到五臺自行車的距離。所以,一旦碰撞以后,假如前面是排成排的自行車,我估計他會裝到四到五個人,如果是并排有其他自行車的話,這個可能就上十個人都有可能。
小標題六:北京消協(xié)開展電動滑板車比較試驗
【正文】
日前,北京市消費者協(xié)會對各大網購平臺上銷售的20款電動滑板車樣品進行了一次比較試驗。
【同期】本臺記者 王婧
在此次檢測的20個電動滑板車樣品當中,有八成以上的產品存在剎車距離過長,速度過快等安全性能問題,消費者如果購買了這樣的產品,在使用過程當中將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正文】
據(jù)了解,這次比較試驗是北京市消費者協(xié)會委托北京市輕工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一站進行測試。檢測人員介紹,由于目前沒有專門針對電動滑板車的檢測標準,本次檢測是參照GB17761《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等標準的相關要求和試驗方法對20個樣品的整車外觀、剎車制動性能、續(xù)行里程、最高車速等6項指標進行測試。
【同期】北京市輕工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一站 高級工程師 李傳和
現(xiàn)在這個電動滑板車,它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我們這次檢測這個滑板車的主要是依據(jù)的電動自行車的這個標準,因為這個車,它的速度,還有它的這個設計原理,跟那個電動自行車有相似的地方,所以因為沒有標準,我們就參照的是這個電動自行車的標準。
【正文】
在這次比較試驗中,電動滑板車的剎車制動和最高車速等安全性能問題最為突出。參照GB17761《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標準的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以最高車速騎行時,其干態(tài)制動距離應不大于4米。經測試,在這次比較試驗的20個樣品中,除1個樣品干態(tài)制動距離剛好為4米外,其它19個樣品干態(tài)制動距離都遠遠超出了4米,其中,有5款電動滑板車剎車距離均超過9米以上。
【同期】北京消費者協(xié)會消費指導部副主任 吳海璐
20輛車里邊,一共有19輛剎車超過了4米,就是說是在最高車速的情況下,然后按剎車距離超過4米,然后這個最高能達到了將近10米,就是9.9米。十米是什么概念呢?說在一個路口,咱們在全速行駛的時候,突然發(fā)現(xiàn)有情況,剎車,你剎車完了以后呢,可能是一下剎車,你半個馬路就過去了,這是很危險的一件事。
小標題七:大多數(shù)電動滑板車樣品剎車制動不靈敏
【正文】
專家介紹,剎車制動性能是消費者安全使用的最基本保證,但是在試驗過程中發(fā)現(xiàn)大多數(shù)電動滑板車樣品剎車制動不靈敏,騎行時風險較高,存在安全隱患。
記者進一步調查發(fā)現(xiàn),在這次20個電動滑板車比較試驗中,除了有19個樣品剎車制動不靈敏外,還有16個樣品最高車速過快。
根據(jù)GB17761《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標準的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的最高車速為每小時20公里。經測試,20個樣品中16個樣品行駛的最高車速超過每小時20公里,其中,車速最快的已達到每小時27公里。
專家介紹,電動自行車車輪直徑約為35-60厘米,而電動滑板車車輪直徑約為20厘米,因此電動滑板車剎車時摩擦系數(shù)小,穩(wěn)定性較差,剎車制動距離較長,而在騎行中又是高速行駛時,極易發(fā)生交通事故。
【同期】北京市輕工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一站 高級工程師 李傳和
如果說消費者買了這個車以后,那他在騎行過程當中,遇到這個緊急情況,那他制動距離過程的話,就容易發(fā)生危險,比如說在馬路上有可能就撞人,或者撞到那個前端的障礙物。
小標題八:國家沒有電動滑板車針對性標準
【正文】
專家認為,這次比較試驗中,電動滑板車時速過快,剎車距離過長的一個最主要原因就是在國家沒有針對性的標準下,生產企業(yè)忽視了產品安全性能。
【同期】北京消費者協(xié)會消費指導部副主任 吳海璐
咱們國家針對電動滑板車這一塊沒有相關的國家標準,還有行業(yè)標準,然后,這些生產企業(yè)對產品的這些相關的一些參數(shù)也好,信息也好并不重視,而且有些企業(yè)不夠自律,他以更快的車速作為賣點,進行生產和設計研發(fā)。再一個就是咱們經銷的單位或者生產企業(yè)在宣傳的時候,以更快的車速,更方便的交通工具,交通工具這個詞語詞匯來進行宣傳,誤導消費者,這是咱們這次比較實驗這么多產品過快,剎車距離過長啊,這根本的一個原因。
【正文】
專家表示,相關部門應盡快制訂電動滑板車等新式代步工具的國家標準,對車速、制動能力等作出明確規(guī)定。而目前,在沒有明確車型界定的情況下,消費者不要使用此類滑行工具在道路上行駛。
【同期】交通運輸部管理干部學院教授 張柱庭
我的看法就是它不應該作為一個公共交通的工具來出現(xiàn)。而目前看,我們沒有看到對這一類工具,這一類產品,它的標準,所以我呼吁這些產品,應該首先制定自己的生產標準,這個標準也要把安全,作為產品安全,作為它的第一要素,創(chuàng)新可以,但是要遵循的規(guī)則,讓位于生命安全。那么其次,在有了標準以后,能不能上路,那么又是一個,一個法律問題,所以你,如果你是要上路,必須遵守法律規(guī)定的,地方政府登記的要求,那么遵守這個重量、速度、尺寸,這些基本規(guī)定。所以我覺得,我們做這些設計,生產,銷售,那么包括使用者,都應該呢,把按照放在第一位,把這個遵守公共交通的法律放在第一位。
【主持人】
交通警察正在街頭進行治理,這面的電商平臺銷售人員卻信誓旦旦的說不會被查,真是應了咱們中國那句老話“睜著眼睛說瞎話”。對這樣的電商平臺執(zhí)法部門應該重拳打擊,真到他們知法守法為止。其實法律專家指出,對比試驗用科學的檢測已經證明,在公共道路上騎行電動滑板車確實是不安全的。我們選擇任何交通工具安全性才是首要考慮的問題。所以,廣大消費者要重視起來,為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負責,不使用電動滑板車上路。好感謝收看我們的節(jié)目,下周同一時間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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